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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互相尊重”原则

                                      

重温“互相尊重”原则

汪维藩

(写于4月11日灯下,发表于《金陵神学志》,1999年第二期)

今夜十分宁静,重又翻阅了1854年4月出版的第二期《金陵协和神学志》。最后一篇文章题为《介绍金陵协和神学院》,其中第二段的标题是“互相尊重”。这是金陵董事会处理当时实际存在的各种差别和不同传统特点的一条根本原则。

金陵协和神学院对于神学观点上的差别,以及各教会在信仰、制度、组织和仪式上的传统特点,采取互相尊重原则。

这一原则的提出,和当时任华东宗教事务局长、促成华东各神学院校联合的罗竹风同志有关。1952年夏在上海举行的华东神学教育座谈会上,罗老指出:既然宗教信仰有自由,各种神学观点当然也有自由(大意)。后来,“互相尊重”原则又被写进1954年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的章程里,从而推进并发展了中国基督教在爱国主义基础上的大团结。不妨说,互相尊重原则是以爱国主义为基础,同时又反过来巩固了这一基础。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到四十年代末,中国基督教存在着所谓“新派”与“旧派”之争,也就是所谓的现代主义和基要主义之争。实际上,二者的争论只不过是从美国“传染”来的一种“病”,正像宗派主义那样,是西方教会加诸中国教会的一种祸害。若不当心,旧病就会复发,祸害就会重来。

在政治社会问题上,现代主义的倾向是关注、投入,基要主义的倾向是超脱、回避。由于20世纪20年代以后的中国,已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中国。现代主义所宣扬的唯爱主义、社会福音、道德伦理救国等等,都不能不打上改良主义的烙印。而基要主义所宣扬的超世、避世、信与不信不能合作等等,则又都不能不起到对革命进程的阻碍作用。

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和中国基督教“三自”运动的开展,使二者或先或后走上了爱国爱教,独立自主,与社会主义社会初步适应的道路,这是不同神学观点、礼仪等方面互相尊重、共存共荣的政治上的基石。就金陵1952年11月1日建校后的实际况看,“互相尊重”原则不仅使“井水不犯河水”,二者彼此相安无事,各得其所,更使二者相互交流、相得益彰。而在整个中国教会的领导层中,更出现了敬虔的现代主义者和开放的基要主义者,后者有时被称为关注现实社会的福音主义者,很难说谁是“新派”,谁是“旧派”。

需要指出的是,“文革”之后中国教会的信徒绝大部分是基要主义的或福音主义的信仰。所以有人说,中国教会的“主流派”是福音派,这是不同于西方基督教的一个特点,也是中国教会领导层和神学家所必须尊重的一个现实。伤害他们的感情,对“三自”不利,对团结安定的大局不利。独尊一家之言或一派之言,冷落、疏远乃至排斥异己,更不足取。对个别过激的观点,只要不是露骨的反动言论或异端邪说也不宜挥舞大棒,上纲上线。

“发展是硬道理”,加速发展中的21世纪之中国,呼唤团结与安定,呼唤一切差异之间的相互理解、彼此尊重、同心协力。有待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和神学研究力量的中国教会,岂不也需要相互理解、互相尊重和同心协力么?

 

【作者: 】【访问统计:】【2007年11月23日 星期五 18:56】【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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