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办好教会与神学思想建设
汪维藩
(一)办好教会仍是重中之重 (二)新时期宗教观之体会
(三)神学思想建设之回顾 (四)几点希望
2002年5月10日修订的会议发言稿
中国基督教第七届全国会议召开在即,拟就“办好教会”和“神学思想建设”谈一点个人看法,敬请批评指正。
一、办好教会仍是重中之重
(1)中国共产党正以“三个代表”要求进行党风建设,并以廉正、公正、高效治政,以忧患意识免蹈历史上执政者亡党亡国之祸。作为参政议政,反映基督教社情民意的各级基督教两会,包括神学院校在内,同样必须在指导思想,事工重心、教规教制、用人原则、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一番彻底的反思整顿:对各级负责人的“政治倾向、言行品德、宗教修养”(参见江泽民在2001年12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必须提出严格要求。各级两会及其负责人若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信徒利益,为其最根本需要服务,并在政治、品德、灵性上为信徒作出表率,则将面临架空自己,丧失其纽带与桥梁作用之危险。此之谓“加强自身建设”或“君子务本”(《论语·学而》)。
(2)由于五十年来推行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三自”方针,基督教已经变为“中国教徒独立自主自办的宗教事业”(19号文件)。但在带敌意的渗透尚未消失之前,广大信徒的下情与需要尚未受到重视之前,信徒的民主权利尚未实现之前,对两会的监督机制尚未建立之前,政教关系尚未理顺之前,新时期、新意义上的“自治”,依然是任重而又道远。
(3)发展中国家相对贫困的现实,东部和中西部教会经济上实际存在差距,教牧人员特别是神学毕业生的弱势化及其引发的人才流失或不能尽其才,教堂兴建的攀比之风所带给农民信徒的重负,挥霍浪费“穷寡妇的两个小钱”和个别教霸的损公肥私、作威作福,海外某些非善意的、觊觎中国教会主权之金钱诱惑,都反映出中国教会的“自养”问题远未解决。
(4)“自传”问题,在离经叛道的异端邪说还有一定的市场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尚未真正致力于“发掘耶稣的福音的宝藏”、“创造中国信徒自己的神学系统”(吴耀宗《基督教革新运动的新阶段》,《天风》1951年1月30日,总246号),如果基层义工、信徒在真道上尚未长大成人、无力分辨是非,如果没有切合新时期信徒灵性需要的“按时分粮”,如果没有切中时弊的“先知声音”,如果不能给那些为历史付出代价的弱势者以心灵的抚慰,如果不能给失迷者一种出自良心的道德的力量,则“自传”只不过是停留在口头与讲台上的 “说教”。
上列自治、自养、自传三点,既是办教方向,又是办教内容,有待我们努力做好的事实还有很多很多。
(5)神学思想建设只能视为“自传”工作的一部分。中央要求于宗教界的“思想建设”是指政治思想建设,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自身的政治思想建设,不是指神学思想建设,不可二者混为一谈。四年来所进行的神学思想建设基本上还是“宗教观念之变革”,侧重于从政治角度“调整”某些神学观念;或借经文为政治做注,搞text-proof。这样的努力有一定必要和作用,但不宜拨高到“挂帅”地位,更不能当运动来搞。
顾名思义,神学思想建设应是一项学术性、文化性、宗教性的系统工程,涉及许多子系统,旁及若干科学,其形态也必然是多元化、多维化,而非独尊一言、一家、一派。必须广招、回收并培养既懂神学又懂人文社会科学,既有笃诚信仰又有特力独行之品格,既具宗教操持、圣经功底与教会意识,又通晓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学说的一批精英,深入于基层与现实之中,潜心于案牍与事务之外,历数代人之兢兢业业,庶几乎方有所成。中国教会已独立自主50年,如果这一工程至今仍不能列入议事日程,则将愧对吴耀宗等先辈。
二、新时期宗教观之体会
江泽民去年的“七·一”讲话,指出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12月宗教工作会议召开之际及其后,报刊上陆续发表一些资深学者就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进行探讨的文章,作者潘岳、牟钟鉴、李平晔、冯今源、胡安等。其观念之开放,学风之正派,出自学术良心之勇气,受到海内外人士的赞许。深信这一探讨必将继续发展,其影响之深远目前尚难充分估计。
学者们所涉及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对我们认定基督教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位置,所应发挥的特殊作用等等,颇有启迪与教益;且亦有助于我们对神学思想建设的指导思想与思维定势进行某些必要的反思。
(1)在马克思当时,“鸦片”是一种镇痛剂,和后来的毒品不是一个意思。马克思说过:“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导言,《马恩选集》第1卷第2页)。“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其准确含义是说人民在痛苦压抑与焦虑不安中往往要从宗教寻求一种心灵的安慰,寻求一种摆脱心理平衡的诉求与宣泄,寻求一种在冷漠无助的现实中无法找到的依靠与情感,这是宗教所特具的心理功能。这种“精神上的解放”和“思想上的安慰”,“它必须以宗教形式出现”(恩格斯《布鲁诺·鲍威尔和早期基督教》、《马恩选集》第19卷第327-336页),纯理性的哲学与神学均不能代替。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上还存在贫困、失业、分配不公的时候,社会保障体系一时尚难臻于完善的时候,激烈的竞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与商海沉浮正困扰着千万企业家的时候,个人的生死祸福仍由不得自己的时候,就必须肯定宗教所能提供的这一特殊的不可替代的心理功能。因为“人不仅是物质存在,也是精神存在;不仅是理性存在,也是情感存在……很多人对人生中的种种不幸与压抑,需要通过宗教的途径来求得慰藉”(潘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与时俱进》,《中国政协》2001年第12期)。
(2)宗教还有一种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道德功能,它藉神的威严是使人不敢犯罪,并劝人为善。市场经济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空前的蓬勃生机。同时也引发了某些负面的虚假、腐败、贪赃枉法、盗赌黄毒等丑恶现象。所以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一再强调“要坚持两手抓……两只手都要硬”(《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8页)。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以德治国的过程中,宗教可以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因为“宗教思想恰恰主张抑制人们的私欲,纯洁人的心灵,稳定人们的心态,与他人、家庭、社会及大自然保持和谐,保护生态环境等等。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有巨大的社会需求……在思想道德领域宗教确实占有重要的地位(冯今源、胡安《改革开放新形势下中国宗教现状及我们的理论思考》,《当代宗教研究》2002年第1期)。”潘岳甚而认为:“宗教的自律与操守,更是其服务社会的切入点”(同前)。
(3)“宗教是文化(赵朴初语),而不仅仅是一种有神论者学或已经过时的旧意识形态,它是一种价值取向、人生态度和一种超越精神之追求。历史上,宗教起过不同的政治作用,但不能把宗教与政治混为一谈,不能把宗教、信仰、神学与政治问题搅成一团,从而混淆不同性质的矛盾,人为地制造混乱与分化,使“亲者痛,仇者快”,对社会的安定团结添麻烦、帮倒忙。“要把宗教问题与政治问题严格区别开来”(冯今源、胡安语,同前),因为“宗教毕竟不属政治范畴,宗教不是政治。宗教的政治属性是历史、社会、人文的产物,取决于所依附的社会阶层,取决于宗教组织的领导权掌握在什么人的手中”(牟钟鉴、李萍晔《对我国宗教问题需要有一个新的认识,《当代宗教研究》2001年第4期。
(4)宗教、神学和文学艺术一样,都属于上层建筑,尽管宗教离经济基础最远。宗教与神学也同文学艺术一样,有其特征和发展规律。邓小平主张文艺应根据其特征和发展规律,“不是要求文学艺术从属于临时的、具体的、直接的政治任务”(《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85页),宗教与神学的发展当然也应按其自身的规律。搞神学要考虑政治影响和社会效果,但不能临时、具体、直接地从属于政治。江泽民于1993年就宗教问题讲了“三句话”后,有关“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文章发表了很多,基督教尤其如此。但真正“意识到这个理论的深层次的内涵”,真正“认识到这个理论必然建立在对于我们原有的思维定势,甚至一些结论的重新认定上”(牟钟鉴、李平晔语,同前)的人,是极少数。江泽民的“三句话”,是中国社会主义新时期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发展,不能用前苏联陈旧的观念来对之进行诠释和演绎,不能用曾在中国占统治地位近二十年的“左”的思维定势及其影响来理解江泽民的学说。
(5)宗教与科学、社会进步并不绝对对立。历史乃至今日之世界上,科学家相信上帝的大有人在。许多事例证明,宗教甚而是科学发展的一种初始形态和推动力量。至若社会进步,其“指标并不仅仅是物质和经济的……精神生活的丰富和健全,对于作为精神存在的人来说,同样重要”;“宗教不仅是一种信仰,而且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价值取向,一种认识人生和世界的方式,一种人生智慧……是使人摆脱困境、直面人生的一种精神力量”(牟钟鉴、李平晔语,同前)。这正是宗教对社会进步的贡献之所在。
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之探讨正在继续发展,但可以肯定:对宗教之观念的创新思考,必将带来政教关系的理顺,必将带来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新的宗教管理模式。同时,它也提醒教内热衷于神学思想建设的人,在历史关头应冷静思考一下。
三、神学思想建设之回顾
自1998年西安研讨会发出“调整宗教观念”的号召及济南会议作出“加强神学思想建设”的决议算起,已经4年过去了,将近全国两会整整一届。
四年来,神学思想建设的成就必须客观地予以肯定。诸如:帮助信徒从圣经上明白爱国的道理、拥护党和政府正确领导的道理:“三自”是中国教会必由之路的道理;从真道上明白和非信徒和睦相处,共建强大祖国的道理;从信仰上明白信心与行为的表里关系,今生和来世的统一关系,从而以积极态度面对人生,关怀社会,投入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事业,有助于中国基督徒在两个建设中发挥作用。
对存在的问题,个人意见如下:
(1)存在决定意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某种反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又一条基本原理;但不能无限夸大,夸大了这种反作用就不是马克思主义。把中国教会问题的解决,寄全部希望于“神学思想建设”,事事务虚、人人务虚,不仅无济于国事,且将贻误教务之大事。当前最重要的,是为中国教会多做点实事,这是第六届全国会议精神。但1996年底提出的“四个必须、十项任务”几已被人淡忘,颇似1956年吴耀宗提出的“三大见证、十项任务”被一场政治运动冲得无影无踪那样。
(2)马、恩在莱茵报上对道梅尔进行批判,是由于道梅尔把早期基督教的诞生与发展,误认为是罗马帝国奴隶制解体之原因,且进而搞出一个“新宗教”来,为社会主义的建立奠定新秩序。但马、恩指出,这是违背存在决定意识的错误,并断言无产阶段所进行的社会变革无须再利用任何宗教作为旗帜(参见马克思、恩格斯《评格·弗·道梅尔“新时代的宗教·创立综合格言的尝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240页)。包括高尔基在内的一群知识分子所搞的“社会主义宗教”,其所以受到列宁的严厉批评,也正在于这一文学流派试图为社会主义泡制一种“新宗教”,并采用已被民主派和无产阶级抛弃的“以一种宗教观念反对另一种宗教观念的斗争形式”(参见列宁《给阿·马·高尔基》,《列宁全集》第35卷第109-112页)。上述二例,问题都出在将存在与意识倒置,将政治与宗教错位。不宜过分夸大“神学思想建设”之政治作用,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如此,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也如此。而况“在中国,宗教不是政治势力,它的主要社会功能不在政治领域起作用”(冯今源、胡安语,同前)。周总理讲过一句话:“让宗教还它个宗教的本来面目”(《周恩来总理关于基督教问题的四项谈话》1950年5月,《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此话至今仍令人深思,因他是指宗教当与政治分离说的。
(3)宗教里的苦难是现实苦难的反映。宗教的独特功能正在于它能藉上帝的慈悲与怜悯,安慰那些带着现实中的苦难来到教堂里的人。如果给宗教祛魅,把神圣的宗教改造为道德伦理宗教,理性宗教、积极人生观宗教,则类似“文革”期间一个病人伤口疼痛难忍的时候,医生不给他镇痛,却叫他背语录,并对之进行革命人生观教育。宗教的道德功能,除劝导而外,主要借助于“神威”即神的威严,使人不敢作恶犯罪,“出于恐惧,人要借助神的威力来规范自身,这就是宗教道德功能存在的依据”(潘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与时俱进》)。如果给宗教祛魅,避讳上帝的公义审判与威严,则宗教将丧失其“外在的超越”(汤一介语)之道德功能,对社会风气的净化无补。
(4)基督教“因信称义”的基本教义,以人有“原罪”为前提。基督教“罪在我”(Meaculpa)的罪孽意识和灵魂得救的渴望,是早期基督教发展的原因之一(参见恩格斯《布鲁诺·鲍威尔和早期基督教》,《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27-336页)。“因信称义”的道德功能则在于将外在的,他律的义与善的追求,转化为内在的、心灵的、本质的。自律的善性与义性,并自觉地表现或派生为具体行动上的善与义。把“因信称义”的救赎论说成是“对信与不信之对立的强调”,并提出“淡化”主张,这是淡化了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和道德功能,既为全国虔诚信徒所无法接受,且有悖于马克思主义对这一教义的理解。恩格斯说过:“基督教就把人们普遍堕落中‘罪在自己’这一普遍流行的感觉,明白地表现为每人的罪孽意识。同时,基督教又通过它的创始人的牺牲,为大家渴求的,摆脱堕落世界获取内心得救、获取思想安慰,提供了人人易解的形式,它再一次证实自己能够成为世界宗教——而且正是适合于现世的宗教”(恩格斯语、同上)。
(5)正像“党外有党,党内有派”(毛泽东语)那样,宗教也是“教外有教,教内有派”。宪法赋予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或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19号文件)。把××派中某些极端现象罗列起来扎成一个“稻草人”向其宣战开火;甚至夸夸其谈××派对中国革命与建设的消极作用以及另一派的积极作用,这既不符合历史真实,也与中国教会“相互尊重的原则”(《中国基督教会全国会议四项决议》1954年8月5日,《天风》总425-427期)有悖。其恶果,只能挑起教派争端,损害中国教会在爱国主义基础上团结;诱发基层信徒对党的宗教政策的怀疑和不满,对我国大局之稳定极为不利;且又引起海外华人信徒的议论,授反华势力以攻击中国之话柄。
四、几点希望
(1)恳切希望两会的指导方针仍回到“办好教会”上来,回到第六届全国会议的决议上来。以“三自”为方向、为内容的中国信徒自己的宗教事业,远未真正办好,某些问题已成了积重难返的痼疾。看不到这一点,满足于“文山会海”,是对广大信徒的失职与失信。
(2)基层教会的情况令人忧虑,已在部分地区进行的,以提高信仰素质,加深圣经、真道及灵性栽培为中心的培训工作,是当务之急。必须集中人力物力,花更大气力苦干几年;要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不求速成;要立中有破,不搞“政治挂帅”、“破字当头”。何为经典,何为信仰,何为真道,何为灵性修养都搞不清楚,怎能牧养信徒,怎能正本清源,怎能抵制异端,怎能发挥教会独特的社会功能?神学教育必须坚持“灵、德、智、体”全面发展方针,不容任何偏废;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大学的老师要做传授知识的‘经师’,更要做善于育人的‘人师’,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江泽民在中国人民大学的讲话,新华社北京2002年4月29日电);神学要对教会的信仰负责。
(3)学术性的神学思想建设更是百年大计事关基督教神学能否真正以其中国特色自立于世界之林。亟需最大限度地团结教内已经为数不多的学人,包括“两会”内被排斥和“两会”外学有专长的基督徒学者,以及曾经深造却大半流失或遭冷落的一代青年英才;要营造一个民主和宽松环境,广开言路,抛弃专制思维,倾听不同声音;力争近期内拿出一个同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步伐相称的规划。
(4)对当前教会中实际面临的不利于社会安定,不利于教会建立的异教之风,我们仍当认真解决,沉着就对,持之以恒,不可掉以轻心;但也不宜张皇失措,夸大敌情。其中有些是当今文化多元化带来的类似新兴宗教的异化现象;有些是我国民间宗教消极方面的影响;有些是外来异端邪说的渗透;有些则是我们自己的历史性重大失误所带给人民的灾难或经济转轨时期难以避免的“阵痛”,重又反映为新的宗教的苦难、宗教的叹息和抗议。“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19页),要从社会本身寻找宗教所反映的问题之根源,不能简单地目之为“回潮”。对后一点,治本的办法是广大信教与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把经济搞上去,并帮助弱势群体逐步富起来。
同时,教会以牧养工作为要务,为信徒提供心灵抚慰,而不是只作积极人生观之说教;要提供基督教;要提供基督教人格与超越心灵的追求,使人免于声色淫逸之沉溺;让“基督教拨动的琴弦”,“在无数人的心胸中唤起共鸣”(恩格斯《布鲁诺·鲍威尔和早期基督教》),从而更有益于社会的净化与安宁。说到底,这是个能否代表广大信徒根本利益,全力为信徒群众根本需要服务,并对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大问题。不懂宗教对社会的特殊功能,不懂灵性与心灵的特殊需要,以“启蒙者”自居,视信徒为愚味落后的群氓,搞“神学运动群众”,群众是不买这笔帐的。
(5)一场“神学腐败”已经浮现,万万不可掉以轻心。权力等于真理,一家之言高于圣经;以观点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已;炒作成风,人云亦云,低水平重复,神学泡沫连篇累牍;神学堕落为加官进爵的敲门砖,滋生出个别见风使舵、毫无信仰根基与学术良心的追名逐利之徒。此风不刹,中国教会之后患无穷。
宗教问题的处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像列宁讲的那样,对待宗教问题采取‘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周密考虑’的态度”(李瑞环《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代序》)。历史与现实无情,在办好教会和神学思想建设上,该是重温一下“实践是检验真理之唯一标准”的时候了。以上浅见均出自对教会、对社会、对祖国和一片拳拳之心,谨作为胸臆之直抒,不当之处请包容体谅。(完)
【作者: wangweifan】【访问统计:】【2006年07月1日 星期六 19:23】【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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